永兴:多渠道开展苗木质量检查确保造林见实效
2024-04-28 10:10:5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江林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461

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4月28日讯(通讯员 许智辉 何月湘)为确保造林工作见实效,今年以来,永兴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政策,积极推进造林工作,多渠道开展苗木质量检查,促进林业体系健康发展。

积极开展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专项行动”,重点打击违法制售假冒伪劣油茶等主要造林树种种苗,查处无证无签生产、经营、调运、使用林木种苗行为。

对全县育苗单位和个人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清查;对林木种苗育苗基地(苗圃)、种苗集散地、种苗交易市场等种苗经营较集中的地点开展巡逻执法,重点查处以次充好、以假乱真、 无证无签销售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。

严格规范外县调入的林木种苗,确需要从外县入的林木种苗,调必须持有“三证一签一说明”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、苗木质量检验证、植物检疫证、苗木标签和使用说明(如为良种,还需提供良种证明),并经县林业局技术人员现场抽样检验,对苗木来源、品种名称、供应商家做到有依可查。

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,并建立健全的追踪督导机制,确保苗木质量落实到位。确认为适合永兴生产种植的品种,确认不携带林业检疫性、危险性有害生物,否则不得作为工程造林用苗;对未使用“三证一签一说明”合格苗造林的按有关技术规程不予验收。

技术人员不定期对全县育苗单位现场抽样检查苗木质量,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省林业局林草种苗质量检查要求;并经省市检查组人员通过实地测量苗高、地径及查看苗木病虫害等方式,同时还查阅苗木生产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、苗木质量合格证、植物检疫证、标签和生产记录等台账资料,对全县重点苗圃、造林绿化工程现场的苗木进行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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